通风、消毒制度
为认真加强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保障全校学生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和流行,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治疗。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学校传染病消毒和隔离制度。
1、学校通风、消毒工作在专业老师指导下进行,接受雨花区疾控中心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2、教室、寝室、办公室等场所每日坚持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3、消毒工作应在无学生在场的条件下进行,防止刺激呼吸道和皮肤粘膜,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学生进入消毒空间前应打开门窗通风至少20分钟;
4、在无流行性传染病期间,校内各教室、宿舍、实训室、图书馆、办公室、功能室、食堂等封闭空间每月消毒一次(每周星期五放学后);
5、在流行性传染病期间,校内各教室、宿舍、实训室、图书馆、办公室、功能室、食堂等封闭空间每周消毒一次(每周星期五放学后);
6、食堂餐饮具每餐消毒,持续洁净;
7、校内各教室、宿舍、实训室、图书馆、办公室、功能室、食堂等封闭空间的消毒工作,地面可用含氯消毒液喷洒,桌椅、门把手、楼梯扶手等可擦拭消毒。消毒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教室和宿舍要重点消毒,增加消毒次数;
8、传染病流行期间学校应尽量减少集体活动;
9、相关服务公司、各部门(二级学院)应认真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并按要求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