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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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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3-05-15 00:00:00  浏览:

 

长人社函〔2012〕72号
 
关于转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1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局、高新区劳动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38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长沙市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报名表》上报名点为“长沙市”的报考人员,需按湘人社函[2012]239号要求提供本人相关证件材料、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盖章的《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于2012年9月19日—20日到长沙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芙蓉中路一段669号芙蓉路立交桥东北角),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将报名表交给工作人员,同时缴纳考务费。各单位可将本单位报考人员信息汇总后,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及现场缴费。
工勤技能一级岗位《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由省厅统一组织实施。工勤技能二级岗位《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由市人社局会同各行业考评组组织实施。考核方案由各行业考评组拟定,报省、市考试部门审定后,由省、市各行业考评组具体实施。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 人事考试 工勤技能△ 通知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9月10日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