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经营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长财资产〔2020〕24号)及《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对象和工作目标
1、清查对象
学校各院(系、部)、处室。
2、清查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家底,实施精细和动态管理,健全资产监管系统和管理机制。对我校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核实,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管理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为以后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创造条件。
二、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成立我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组 长:徐庆良、金立彬、谢早春
副组长:李相其、刘 杰、彭湘萍
自查组成员:各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
清查组成员:伍永智、罗小红、覃晓、罗静、田艳媚、廖卓君
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具体实施全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资产清查工作;
3、对资产清查中发现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
4、对资产清查清理出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和资金挂账,按照资产清查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分项提出处理意见。
三、清查核实的主要内容
(一)清查基准日
资产清查基准日为2020年5月6日。
(二)清查内容
1、财产清查。主要是对各部门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要按照实物盘点与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做好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在建工程、资产收益等的清查。
2、资产核实。各部门要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盘亏、待报废及资金挂账等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按规定权限上报。
四、工作流程
打印记录单→根据记录单清查实物→核实清查结果→盘点资产,清理帐户→填写资产清查报表→上报资产清查结果→申报资产核实事项。
五、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从2020年4月15日开始,至2020年6月30日结束。分准备阶段、部门自查、资产核实、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20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1、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职责。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清查方案,成立工作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本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必须明确资产清查工作的范围、内容、时间、步骤和具体负责人。
2、类别更新。各单位按照新的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标准(GBT 14885-2010)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资产卡片类别信息进行更新,确保资产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3、卡片拆分。对本单位存在“一卡多物”的(图书、学生课桌椅等批量物资)资产卡片,在清查报表填报前完成卡片拆分,严格做到“一卡一物”。
(二)部门自查阶段(2020年5月6日至5月31日)
1、总体要求。各院(系、部)、处室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经营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长财资产〔2020〕24号)、《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及本方案对国有资产界定标准和清查范围要求,进行自查,全面掌握国有资产存量以及资产产权权属状况。并在此基础上,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报各类报表和相关材料。各部门要对所填报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所有材料必须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
2、资产清查。
(1)各院(系、部)、处室根据固定(无形)资产卡片信息,检查资产卡片和盘点单中的各项信息并补充完整。
(2)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中的记录对照实物进行逐项盘点。
(3)对盘盈资产、盘亏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失的资产,根据清查要求进行填报。
(4)所填报表要由各院(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使用人、资产管理员等亲笔签字。
(5)根据资产清查的情况,出具本部门的报告,注明盘盈、盘亏原因。
(三)资产核实阶段(2020年6月1日至6月20日)
1、由后勤处牵头,监察审计室、财务处等部门组成资产核实小组,对各部门清查的结果进行逐一核实。
2、各部门对资产核实的情况进行整改,对盘盈资产、盘亏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失的资产进行说明。
3、责任追究。
各部门资产损失事项中经单位内部责任认定存在个人过错的,须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6月21日至6月30日)
1、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学校研究处理意见。
2、按照学校资产清查处理结果调整学校资产财务账,所有实训室、教室、办公室分部门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数据库,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3、进一步修订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院(系、部)、处室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每个部门都要明确一名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和清查工作。部门内部应当分工明确、落实到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
各部门要做好动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本方案,确定专人负责,使用人积极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
1、各院(系、部)、处室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资产清查工作纳入学校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
3、各院(系、部)请按时间、工作要求完成,监察审计部门将严格追责。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2020年4月17日
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