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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病缺课追踪登记制度

    发布日期:2020-06-29

    因病缺课追踪登记制度

    为加强学校对全校学生疾病预防和对传染病工作的监测管理,做到疫情早发现、早送诊、早治疗,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1、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各二级学院对于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患病缺课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的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了解学生患病的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3、各二级学院学生干事负责每天对因病缺课人数的统计与登记,并做好与因病缺课学生的联系工作,要将联系缺课情况报告学校疫情负责人。疫情发生时,每天报告,平时做到每周报一次。

    4、告知学生因病缺课时要向所在学院辅导员老师请假,说明病因。

    5、辅导员老师对患病学生要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在家中治疗休息,或去医院就医。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学校,并实行传染病复学医学诊断报告制度。

     

     

    附表:

    学校二级部门传染病疫情台账

    填报部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序号

    班级

    姓名

    性别

    症状

    病例种类

    发病时间

    目前状况

    备注